纪律为纲规矩为尺争当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“排头兵”
同志们:
大家好!今天这堂党课聚焦“遵规守纪”这个核心主题,结合基层工作实际、身边真实案例,跟大家聊一聊:作为基层党员干部,该如何把纪律规矩刻在心上、落在行上,真正成为让组织放心、让群众满意的模范。
纪律是党的生命线,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。对于咱们基层党员干部来说,纪律不是“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”,而是“保护自己的护身符”;不是“可有可无的额外要求”,而是“干事创业的底气根基”。基层是政策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是党群关系的“前沿阵地”,咱们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,一举一动都牵动着群众的感受。如果纪律松弛、言行失范,不仅会毁掉个人前程,更会损害党的公信力,影响基层治理的成效。
今天的党课,咱们从“党章党纪是根本遵循”“日常纪律是基础防线”“工作作风是关键体现”“日常交往是重要底线”四个方面展开,每个部分都结合具体案例、具体要求,希望大家能听得进去、想得明白、做得到位。
一、坚守党章党纪“定盘星”,把准遵规守纪的根本方向
党章是党的总章程,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;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,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、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勇挑重担、开拓进取,以求真务实、真抓实干的作风和遵规守纪、清正廉洁的形象,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”。对基层党员干部而言,遵守党章党纪不是“高级要求”,而是“基本义务”;不是“一时之举”,而是“终身课题”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纪律建设的实践中,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六项,并正式写入党章,为全体党员划定了清晰的“行为边界”。这六项纪律相互联系、相互贯通,涵盖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,构成了完整的纪律约束体系。咱们基层党员干部天天与群众打交道、与具体事务打交道,更要搞清楚“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”,让纪律规矩成为言行的“指南针”。
政治纪律是最重要、最根本、最关键的纪律,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。其核心是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在政治立场、政治方向、政治原则、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。某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某,在村“两委”换届期间,为了当选村党支部书记,通过宴请、赠送烟酒等方式拉票贿选,还组织亲戚朋友干扰选举现场秩序。最终,张某的当选结果被撤销,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党章明确规定,党员要“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,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”,张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组织纪律和选举秩序,无视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,给基层政治生态造成了恶劣影响,这也警示我们,任何触碰政治纪律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追责。
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、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。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、保持战斗力的关键,核心要求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、请示报告制度,始终相信、依靠、服从组织,杜绝讨价还价、我行我素及非组织活动。民主集中制强调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,绝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。某省纪委监委通报,某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赵某在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中,无视组织程序与民主集中制,未经集体研究便擅自将附属工程交由亲属公司承揽,规避招投标,还压制班子不同意见,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、资金浪费,群众反映强烈;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,亦隐瞒亲属参与项目经营的关联情况。最终,赵某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被开除党籍、政务撤职,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。该案例警示我们,组织纪律是“高压线”,违纪必受严惩。基层党员干部身处治理一线,更需严守组织纪律,重大决策、重要事项务必按程序请示报告、集体研究,摒弃“个人说了算”的官僚主义,在组织框架内履职尽责,维护组织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。
廉洁纪律是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的重要保障,核心是秉公用权、廉洁用权,坚决反对以权谋私、滥用职权。某省纪委通报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案例中,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,在负责村里危房改造项目时,利用职务便利,违规将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改造范围,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余元。同时,王某还存在虚报工程量套取集体资金、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等问题。最终,王某被开除党籍,相关违纪款项被追缴,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王某在忏悔书中说:“我以为村里的事我说了算,补助给谁、不给谁都是小事,没想到违反了党章里‘廉洁用权’的要求,触犯了党纪国法,现在后悔也晚了。”王某的案例正是因为无视廉洁纪律,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最终自食恶果。
群众纪律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,重点是维护群众利益,坚决反对脱离群众、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。某乡镇民政所所长李某,在接待群众申请低保时,态度恶劣、推诿扯皮,要求群众“先找关系再办事”,甚至索取“好处费”。有群众反映情况后,李某不仅不整改,还对群众进行威胁恐吓。经查,李某在任职期间,多次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,累计索取、收受群众财物共计5万余元。最终,李某受到开除党籍、政务撤职处分,违纪所得被收缴。这起案例中,李某完全忘记了党章中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的根本宗旨,严重违反群众纪律,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,让群众对党的信任打了折扣。
工作纪律是履职尽责的重要准则,是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,核心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在岗尽责、真抓实干,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务实作风推动工作,坚决杜绝敷衍塞责、推诿扯皮、失职渎职等行为。基层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、关乎政策落地成效,每一项任务、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马虎,遵守工作纪律不仅是对干部职业素养的基本要求,更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。某省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失职渎职典型案例中,某镇水利站站长周某,在负责辖区内河道清淤和防汛设施维护工作期间,严重违反工作纪律。他既未组织人员对河道淤积情况进行全面排查,也未按要求对老化的防汛堤坝进行检修加固,日常工作仅靠电话“遥控指挥”,对下属上报的隐患问题置之不理。汛期来临前,上级部门多次督促整改防汛薄弱环节,周某却以“资金不足”“人手紧张”为由拖延推诿,未采取任何实质性整改措施。最终,该区域遭遇强降雨后,河道堵塞导致洪水漫溢,部分村庄被淹,农作物大面积损毁,多名群众房屋进水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。经查,周某在任职期间长期敷衍履职,对分管工作漠不关心,存在严重失职渎职问题。最终,周某受到开除党籍、政务撤职处分,相关责任人员也被依规依纪追究责任。
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德的“必修课”,是检验干部党性修养、道德品行的重要标尺,不仅关系个人名誉形象,更直接影响党的作风形象和群众信任度。其核心要求是党员干部必须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,在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、洁身自好,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管好自己的生活圈、社交圈、休闲圈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无论是个人生活琐事,还是家庭家风建设,都不能有丝毫松懈,因为小节失守终将导致大节不保,生活上的放纵必然会引发纪律上的松弛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中,某县住建局副局长孙某就因无视生活纪律,最终陷入违纪违法泥潭。孙某在任职期间,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家庭美德,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,还多次带该女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、旅游安排,相关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。此外,孙某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、收受财物等违纪违法问题。他在生活中贪图享乐、追求奢靡,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,沉迷赌博活动,甚至挪用公款偿还赌债。其行为严重违反生活纪律、廉洁纪律等多项规定,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。最终,孙某被开除党籍、政务开除,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这一案例深刻警示我们,生活纪律绝非“个人私事”“无关小节”,而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。
作为基层党员干部,遵守党章党纪不能停留在“知道了”“记住了”,更要落实到“做到了”“做好了”,关键要把握三个“到位”:
(一)学习领悟要到位。要把学习党章党纪作为日常必修课,不能只在集中学习时应付了事,要主动学、深入学、反复学,弄清楚每项纪律的具体要求,搞明白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。要结合身边案例学,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“清醒剂”,深刻反思“如果是我,该怎么做”,真正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。
(二)执行落实要到位。要把党章党纪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,做到知行合一。在政治上,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,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要求,不打折扣、不搞变通;在组织上,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,不隐瞒、不谎报;在廉洁上,要守住底线、不越红线,坚决抵制各种诱惑;在群众工作上,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,不推诿、不刁难;在工作中,要履职尽责、真抓实干;在生活中,要严于律己、洁身自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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